隐私政策
更新日期:2026年5月15日 | 生效日期:2026年5月15日
第一条 总则
我们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及微信平台隐私规则,遵循最小必要、加密存储、合法使用原则,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。
第二条 信息收集范围
基础授权信息:微信昵称、头像(仅用于账号识别,不用于其他用途);
用户主动提交信息:姓名、年龄、电话(非必要)、健康异常描述(服务核心必要信息,无此信息无法提供筛查服务);
设备与日志信息:匿名设备标识、使用日志(仅用于系统安全、异常排查,脱敏存储);
我们不收集手机号、身份证、地理位置、相册、通讯录等非必要信息。
第三条 信息使用规则
仅用于生成风险筛查结果、校验服务次数、保障系统安全,不用于恶意营销;
不将用户健康信息用于算法训练以外的用途,训练数据全程脱敏,无法识别个人身份;
未经用户同意,绝不向第三方出售、销售任何个人敏感信息。
第四条 信息存储与安全
所有用户敏感信息全程 AES 加密存储,传输过程加密,禁止明文存储;
成功生成的筛查数据永久加密留存;异常/熔断/未提交数据不存储、不留痕;
采用行业标准安全防护措施,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、丢失;发生安全事件立即依法处置并告知用户。
第五条 信息共享与披露
仅在以下法定情形披露信息:配合司法机关、监管部门依法调查;履行法定义务;
第三方服务仅调用微信支付接口,支付信息由微信官方独立保管,我们不获取任何支付敏感数据;
无任何商业合作方数据共享,无第三方数据接入。
第六条 用户隐私权利
查阅权:用户可在个人中心查阅自身使用记录与提交信息;
删除权:用户可自主删除单条记录,注销账号删除全部数据;
撤回授权:可在微信设置中撤回小程序授权,授权撤回后无法使用服务;
投诉权:对隐私处理有异议,可通过小程序客服渠道反馈,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。
第七条 未成年人保护
我们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,若发现未成年人使用,立即终止服务并删除相关信息;
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,监督未成年人信息安全,避免隐私泄露。
第八条 政策更新
本政策修订后将在小程序公示,公示即生效;用户继续使用服务,视为同意更新后的隐私政策。